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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》於108年1月16日修正公布,強化資訊公開相關規範,本局依法公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證、登記文件及核可文件及依本法申報之資料等,保障民眾社區知情權,由源頭管理化學物質,落實健康永續環境。推動環境用藥管理資訊透明化、網路查詢便捷化,提供業者、政府機關及民眾查詢合法登記的環境用藥及病媒防治業、環境用藥販賣業等資訊,及認識常見居家環境衛生害蟲、安全使用環境衛 生用藥,提昇管理效能。
歷程紀要

2022

2022/11/04

修正發布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」

2022/02/22

重大危害性化學物質揭露相關事宜討論會議

2022/02/14

召開「109-110 年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應變演練檢討會」

2020

2020/10/30

發布「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」

2020/10/16

辦理化學災害搶救緊急應變演習

本圖為「社區知情權」相關網站說明圖,包含與居家環境、安全化學物質、應變計畫、資訊公開、事故通報的網站,詳情可參考右方文字連結
社區知情權

社區知情權是為了保護民眾安全,政府除訂定災害防救計畫,並將化學物質安全相關資料公開讓民眾了解,以協助社區居民及環境免於受到化學物質的危害。
https://www.tcsb.gov.tw/cp-85-3006-ecd96-1.html

本圖為環藥5W圖,包含:「什麼是環境衛生用藥?」、「誰可以用?」、「防治對象是什麼?」、「什麼時候用?」、「用在哪些地方?」詳情可參考右方文字
環境用藥安全使用
What-「環」藥是什麼

依「環境用藥管理法」定義,環境衛生用殺蟲劑、殺蟎劑、殺鼠劑、殺菌劑及其他防制有害環境衛生生物之藥品。製造、加工或輸入均須取得許可證。

Who-誰能用「環」藥

環境用藥依濃度及使用方式分為環境用藥原體、一般環境用藥、特殊環境用藥。 環境用藥原體是用來製造環境用藥產品的有效成分原料,限由環境用藥製造業使用。 一般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含量較低、使用簡便,民眾可在超商、賣場購買,直接拆封後使用。 特殊環境用藥為限制用藥,其濃度較高,需穿戴安全防護設備並稀釋,未取得許可者不得販賣及使用。

Which-防治對象

防治居家周圍環境及公共場所之有害環境衛生生物,例如:蚊子、蟑螂、蒼蠅。

When & Where-「環」藥使用時機及地點

環境衛生用藥適用於居家及公共場所之室內外周圍環境,使用時應因地制宜。 為了避免污染食物、食器、飼料、作物、禽畜,環境用藥不可直接向前述物品及動、植物飼養場所噴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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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架時間: 2024/07/16